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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填报2018年度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〔担保类〕的通知

琼财债〔2019〕86号
2019-01-13

索引号: 00817386-2/2019-07315 分 类: 财政、金融、审计 发文机关: 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: 2019-01-13 10:20 文 号: 琼财债〔2019〕86号 发布日期: 2019-01-13 10:20 文件时效: 有效

标题:

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填报2018年度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〔担保类〕的通知

各市县财政局、洋浦财政局,各担保类地方金融企业:

为做好 2018 年度全省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工作,及时掌握本年度我省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状况、经营成果及资产质量等基础情况,现将《财政部关于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〔担保类〕的通知》(财金〔 2018 〕 161 号)转发给你们,并就 2018 年度全省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送路径

根据属地管理原则,地方金融企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财务决算资料;各市县财政局汇总辖内金融企业财务决算资料后向省财政厅报送。

二、报送时间

各市县财政局、省级地方金融企业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之前向省财政厅报送财务决算资料。市县级金融企业上报时间由各市县财政局自行要求。

三、分析报告要求

各市县财政局、各地方金融企业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基本格式、体例和要求(见附件),认真撰写财务分析报告,包括分析本企业或本地区金融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、存在的问题,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。

各市县财政局应将银行类、证券类、保险类和担保类报表汇总后撰写一套财务分析报告。

四、装订要求

上报 2018 年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资料时,须向省财政厅正式行文,并按文件、财务分析报告、(国有)资本增值情况汇总分析报告、财务报表(以“万元”为金额单位,保留两位小数打印)、户数变动分析表的顺序装订成册。

以上材料统一按 A4 纸打印,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、盖章,否则无效。报表数据、财务决算分析报告、审计报告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(光盘)须同时报送。

五、 报表调整内容及注意事项

(一)文件部分

  1. 构成及填报范围增加“金融企业境外业务形成资产统计表( 3 张)、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股东信息统计表( 1 张)”四张表。
  2. 填报要求

( 1 )金融企业原则上应全级次填报财务决算报表。

( 2 )金融企业所属银行类、证券类、保险类、担保类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等金融子公司应分别填报银行类、证券类、保险类、担保类、金融产管理公司类报表。

(二)报表部分

  1. 分户封面

银行类经营类型增加: 126. 融资租赁公司、 127. 消费金融公司、 131. 小额贷款公司;担保类经营类型删除 401. 担保公司,增加 401. 融资性担保公司、 402.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、 403. 再担保公司;增加 701. 其他金融机构。

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类型应该选择 131 小额贷款公司,不能选择 199 银行其他;融资租赁公司、金融消费公司、融资性担保公司、非融资性担保公司、再担保公司都应该选择对应的经营类型。

政府投资基金、金融基础设施类企业应该选择 701 其他金融机构,不能选则 999 其他。

投资管理公司、基金管理公司、商业保理公司、典当行、交易所、投资平台公司、特殊目的实体(私募基金、 BVI 等壳公司)等类金融企业选择 701 其他金融机构。

非金融企业选择 999 其他。

  1. 资产负债表

( 1 )删除“固定资产清理”项目;调整“固定资产”项目,反映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扣减累计折旧、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余额和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。

  1. 利润表

增加“其他收益”、“资产处置收益(损失以“-”号填列)”项目。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企业带“*”项目不能填金额。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企业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”、“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”项目不能填金额。

  1. 权益变动表

增加“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”项目,反映企业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金额。

  1. 业务及管理费与营业外收支明细表

( 1 )营业外收入删除“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”、“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”、“处置抵债资产净收益”项目。

( 2 )营业外支出删除“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”、“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”、“处置抵债资产净损失”项目。

  1. 基本情况

增加“负责人情况”统计,包括“上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总额”、“本年支付的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”和“企业负责人人数(人)”项目。合并层面填母公司口径。

六、考核评比

为表扬先进、激励后进,省财政厅将对 2018 年财务决算报表的填报进行综合考核,并对决算报表工作优秀的市县财政局、地方金融企业予以表彰。

省财政厅将未按要求报送的市县财政局、地方金融企业予以通报批评。凡被通报批评的地方金融企业当年不得申请、享受财政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。

七、其他事项

(一)各市县财政局、洋浦财政局负责将本通知转交辖内地方金融企业。

(二)《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》的数据处理软件及用户手册随文下发,请妥善保存。

(三)各单位在报表编制和上报过程中如有财务决算方面的问题,请及时与省财政厅债务金融处联系;如有软件技术问题请与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。

省财政厅债务金融处联系人:秧蕴洁,联系电话: 68527975,电子邮箱: zwjrc68531649@163.com

久其软件公司联系电话: 400-119-9797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全省地方金融企业名录

海南省财政厅

2019 年 1 月 31 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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